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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公告】內政部法制處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職缺外補公告

聘用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內政部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聘用6等
職系:無

正取:1
候補:2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法律系所等相關學系尤佳。
2.熟稔Word、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應用軟體者尤佳。
3.具身心障礙身分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或擬任職務適用之法律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訴願、法規與國賠案件相關業務處理、參與會議及疑義解釋。
2.法制綜合業務。
3.文書處理及相關庶務行政。
4.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內政部法制處(臺北市徐州路5號8樓808室)

目前有一職缺採聘用方式辦理公告甄選,預計辦理業務主要為訴願業務,工作時間預定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之前1工作日止(大約115年10月底前後),目前已上網公告中,學歷為大學以上畢業,法律系所等相關學系尤佳,如具身心障礙身分者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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