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通識中心公告】新增共同必修-倫理與永續素養課群/3學分修課規定

主旨:通識教育中心於114.06.11起發布修訂之「通識課程修習辦法」及「通識課程修習學分認定細則」,新增共同必修【倫理與永續素養課群/3學分】修課規定,請查照。

說明:

一、    旨揭辦法/細則業於114520113學年度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及114527113學年度第3次教務會議討論通過。

二、    本次修改重點如下:

(一)      修改核心通識各向度所屬課程表。

(二)      將核心通識「倫理素養」向度改為「倫理與永續素養」,並納入共同必修

(三)      通識課程32學分,分為「共同必修」11(8)學分、「核心通識」與「博雅通識」21(24)學分

(四)      113學年()前入學之學生適用修課說明:

1.    可免修共同必修【倫理與永續素養課群/3學分】課程。

2.    已廢除核心通識「倫理素養」向度一類;可改修習共同必修【倫理與永續素養課群】課程認列。

3.    「核心通識」仍需修習至少4個向度

(五)      114學年()起入學之學生適用修課說明:

1.   新增修習共同必修【倫理與永續素養課群/3學分】規定。

2.    「核心通識」需修習至少3個向度

(六)      博雅通識:各類至少選一門,刪除至少修習6學分規定。

三、    114527113學年度第3次教務會議本提案附帶決議為『為加速行政程流,有關新增共同必修「倫理與永續素養課群」學分及修正「核心通識」向度乙節,請通識中心函知大學部各學系相關規定並逕行修正,免依程序另行提會審議。』

四、    檢附「辦法/細則修正對照表」如附件,或可逕自通識中心網頁-修課規定處下載本辦法/細則(修課規定)

五、    相關問題請洽本案承辦人:郭冠汝校聘中心秘書,電話(07)591-69043或校內分機8284Emailguannn@nuk.edu.tw

通識教育中心 敬啟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