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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公告】115年度犯保會期中實習資訊

發布日期:114年11月6日
主旨:檢送本會及所屬各分會115年度3月至6月期中實質告,請轉知並鼓勵學生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會學生實習教育辦法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會係法務部於88年1月29日依據「犯罪被害人保護法」(112年2月8日經總統公布,更名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護法」)成立,主要提供因他人犯罪行為致被害人死亡者之遺屬,以及受重傷者本人及其家屬保護服務,保障其權益、心理及犯罪防治科系背景為主。

三、115年度3月至6月期中實習受理申請期間自114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得以紙本或電子檔案向實習單位提出申請。

四、隨函檢附115年度3月至6月期中實習公告、實習地點及實習名額表,申請實習檢附文件得至本會全球資訊網(http://www.avs.org.tw/)「學術專區-申請實習」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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