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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公告】114年9/8-9/22受理弱勢學生(大學生家戶所得低於90萬及碩博士學生家戶所得低於70萬,家戶利息所得合計低於2 萬元)助學金申請

114年9/8-9/22受理弱勢學生(大學生家戶所得低於90萬及碩博士學生家戶所得低於70萬,家戶利息所得合計低於2 萬元)助學金申請

注意!已申請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及政府其他助學措施者,不得再申請本弱勢助學金。 *申請應繳文件及注意事項
1.應繳文件:
(1).本校系統線上申請表(需本人簽名)。
(2)全戶戶籍謄本(三個月內視為有效;需含父母、已婚者配偶身分證資料)。
(3).前一學期成績單影本(新生及轉學生免繳成績單)。

2.申請資格限制:
(1)碩博士家庭年所得逾70 萬元及學士所得家庭年所得逾90 萬元
(2)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逾2 萬元
(3)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超過650 萬元

3.審核通過之同學,統一於114-2學期學雜費繳費單直接扣除補助金額。
4.*申請注意事項及申請步驟詳如附檔

5.※申請後注意事項:
(1).於11月下旬:公告第一階段初審弱勢未通過名單於「學雜費減免暨弱勢助學系統」,請自行上網查詢。
(2).於12月初:公告第二階段核准未通過名單(詳細時間仍依教育部通知),屆時公告於「學雜費減免暨弱勢助學系統」,請學生自行上網查看,或至「學雜費減免暨弱勢助學系統」-「查詢審核狀態」查詢,可查詢家庭年收入正確級距,補助款項(弱勢助學金)將於下學期學雜費繳費單直接減免。
(3).於12月初:公告第二階段核准未通過名單,若欲申覆請於12月初檢附家庭所得及財產清單向生輔組提出,逾期不受理,若於規定時間內未主動取消導致權益受損,自行負責。
6*.有任何問題可洽學務處承辦人顏文進:07-5919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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