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法學院通知】身心障礙機車及腳踏車依規定停放法學院停車區域
主旨:請將身心障礙機車及腳踏車依規定停放法學院停車區域,請查照。
說明:
一、 本院近期屢次收到通知,有身心障礙機車及腳踏車停放於法學院大門口附近,非屬專用停車格或腳踏車停車區域,導致行人通行動線受阻,且損壞周邊草坪,嚴重影響法學院行人通行便利安全與環境美觀。
二、 為維護本院通行秩序及環境品質,進出本院請將身心障礙機車或腳踏車停放於本院劃設之停車區域;未將車輛停放於停車區域係違反校規行為,將面臨相關之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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