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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公告】113年9/9-9/23受理弱勢學生(大學生家戶所得低於90萬及碩博士學生家戶所得低於70萬)助學金申請

注意!已申請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及政府其他助學措施者,不得再申請本弱勢助學金。
*申請應繳文件及注意事項
1.應繳文件:
(1).本校系統線上申請表(需本人簽名)。
(2)全戶戶籍謄本(三個月內視為有效;需含父母、已婚者配偶身分證資料)。
(3).前一學期成績單影本(新生及轉學生免繳成績單)。
2.申請資格限制:
(1)碩博士家庭年所得逾70 萬元及學士所得家庭年所得逾90 萬元
(2)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逾2 萬元
(3)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超過650 萬元
3.統一於113-2學期學雜費繳費單直接扣除補助金額。

4.申請注意事項及申請步驟詳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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