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加本校及研究型國立大學任一校之碩士班甄試或考試,同時名列本校及研究型國立大學之一校(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正取生榜首,並至本校碩士班註冊入學就讀者,獎學金新台幣10萬元(分成2學年每學年第1學期註冊後頒發5萬元)。當學年度有擇優錄取者之碩士班,該招生考試以擇優錄取第一名為榜首,其餘正取生為非榜首正取生。
有關碩士班甄試或考試,設有優先錄取、逕行(予)錄取、直接錄取或其他類似錄取機制(以下簡稱擇優錄取)之榜首認定,應依各校榜單或成績單或相關證明而定,若無法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之擇優錄取者,視為非榜首正取生。
2.參加本校及研究型國立大學任一校之碩士班甄試或考試,同時名列本校及研究型國立大學之一校(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一為榜首,另一為非榜首正取生,並至本校碩士班註冊入學就讀者,獎學金新台幣6萬元(分成2學年每學年第1學期註冊後頒發3萬元)。當學年度有擇優錄取者之碩士班,該招生考試以擇優錄取第一名為榜首,其餘正取生為非榜首正取生。
有關碩士班甄試或考試,設有優先錄取、逕行(予)錄取、直接錄取或其他類似錄取機制(以下簡稱擇優錄取)之榜首認定,應依各校榜單或成績單或相關證明而定,若無法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之擇優錄取者,視為非榜首正取生。
3.參加本校及研究型國立大學任一校之碩士班甄試或考試,同時名列本校及研究型國立大學之一校(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均為非榜首正取生,並至本校碩士班註冊入學就讀者,獎學金新台幣2萬元(入學第1學年第1學期註冊後頒發2萬元)。
4.參加本校碩士班一般入學考試名列榜首,並至本校註冊就讀者,獎學金新台幣2萬元(入學第1學年第1學期註冊後頒發2萬元)。
5.本校畢業生在就讀本校學士班期間依碩士班課程先修辦法獲准先修碩士班課程者(即原修習本校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者,須檢附學系相關證明文件),入學第1學年第1學期註冊後頒發獎學金6仟元。
6.本校畢業生學士班學業總成績名次在前50%以內(小數點第1位四捨五入)者,入學第1學年第1學期註冊後頒發獎學金5仟元。
7. 本校畢業生就讀本校碩士班者,入學第 1 學年第 1 學期註冊 後頒發獎學金 2 仟元。
※相關資料與申請單,請於附件下載!※相關資料與申請單,請於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