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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期限至09/03)法律學系112學年度碩專班206研究室座位分配說明

法律學系112學年度法學院206研究室座位分配說明

※凡本系碩專班在學生皆具有本系112學年度206研究室之申請資格;惟已休學或已畢業之系友不具有申請資格。

法律學系112學年度法學院206研究室清空時程說明

項次

時間

進行事項

說明

1

112.9.3(日)

111學年度206研究室使用截止日

 

2

112.9.4(一)~

112.9.11(一)

111學年度206研究室清空及歸還作業

  1. 歸還物品係依111學年度研究室座位移轉項目。
  2. 逾期無故未完成項次3程序者,將主動喪失參與112學年度研究室投籤之權利。

3

112.9.5(二)~

112.9.28(四)

111學年度206研究室保證金退還作業

經系辦檢查完成項次3程序者,全數退還保證金。

4

即日起~112.9.15(五)

112學年度206研究室投籤作業

  1. 本人親持學生證或來電至系辦辦理投籤作業。
  2. 111學年度206研究室清空及歸還作業截止日,無故未完成項次3程序者,將主動喪失參與112學年度研究室投籤之權利。

5

112.9.18(一)

公告112學年度206研究室中籤名單

公告於本系網站。

6

112.9.18(一)~

112.9.28(四)

112學年度研究室座位移轉作業

1. 應持有效學生證(抽中者)至系辦辦理登記作業,並領取研究室鑰匙。

2.辦理登記作業或領取鑰匙時,應繳交500元押金。該押金於本學年度研究室使用權期限屆滿後,於使用者完成座位清空並經過系辦檢查合格、使用者所保管之系產未損壞並且歸還相關鑰匙後,前述押金將全數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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