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4年公開甄選檢察官助理徵才公告
1. 名額:依成績順序擇優備取若干名列為儲備人員候用名冊,遇缺依序通知僱用。
2. 待遇:檢察官助理薪資參照聘用法官助理為新臺幣46,692 元。
3. 報名資格:公私立大學(含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以上學校,法律系所或其他與法律相關系所畢業,或修習主要法律科目12 個學分以上者。
4.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2月18日(星期二)止。
5. 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時間內(以郵戳為憑),將報名應繳文件(請以 A4 紙張依序裝訂)以限時掛號郵寄至報名地址,並請於信封(B4 規格)註明「報名114年儲備檢察官助理甄選」,或親自送達(請至本署1樓收發室蓋收文章)。相關表件至遲應於114年2月18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寄達或親自送達(以本署收件為準,非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未報名。
其他詳情請詳閱檢附文件
2. 待遇:檢察官助理薪資參照聘用法官助理為新臺幣46,692 元。
3. 報名資格:公私立大學(含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以上學校,法律系所或其他與法律相關系所畢業,或修習主要法律科目12 個學分以上者。
4.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2月18日(星期二)止。
5. 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時間內(以郵戳為憑),將報名應繳文件(請以 A4 紙張依序裝訂)以限時掛號郵寄至報名地址,並請於信封(B4 規格)註明「報名114年儲備檢察官助理甄選」,或親自送達(請至本署1樓收發室蓋收文章)。相關表件至遲應於114年2月18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寄達或親自送達(以本署收件為準,非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未報名。
其他詳情請詳閱檢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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