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阱究員職缺公告

一、本會為政府採購法之主管機關,除訂定、修正、解釋政
府採購法令及契約外,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係處理機關
與廠商間之政府採購爭議案件,包括招標、審標、決
標、押標金與不良廠商爭議之申訴案(類似訴願案件),及
履約爭議調解案件,為辦理上揭業務,阱究員須熟稔民
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行政法(含訴願法及行政訴訟
法)等相關法令,與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並得就爭議個案
撰擬採購申訴審議判斷書、調解建議書及訴訟答辯書等
書類文件。
二、詳細資格條件、工作項目及薪資待遇,如附件所示本會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聘用人員(趼究員)職缺公告表。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