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轉知有關進口商品「微型火砲」與近期查獲之「穿雲箭」,經鑑定同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規範之「具殺傷力之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之槍砲」一案
發布日期 :
2024-12-23
本系函轉教育部有關進口商品「微型火砲」與近期查獲之「穿雲箭」,經鑑定同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規範之「具殺傷力之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之槍砲」,並加強宣導,共同防範,倘發現學生攜帶或使用,應儘速反應並進行通報,並立即通知警察機關處理,確保校園安全乙案。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17日臺教學(五)字第1130127538號函辦理。 二、 (一)本系協助加強宣導,共同防範,倘發現學生攜帶或使用,應儘速向學校反應並進行通報,並請立即通知轄區警察局少年隊處理,確保校園安全。 (二)檢附「微型火砲」商品示意圖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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