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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應屆畢業生(含大學部、二年制在職專班、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博士 班等各學制),辦理離校手續請領畢業證書(線上離校審核,現場領證)注意事項

一、依據行事曆規定,本學期自 114 年 01 月 06 日(一)起進行期末考試,授課教師上網登錄學 期成績自 114 年 01 月 06 日(一)起至 114 年 02 月 02 日(日)止。

二、辦理離校手續前,請先確定以下事項:

(一)請上網查詢學期成績及格與否,確定符合畢業資格。

(二)確認已還清所借圖書及逾期罰款(07-5919306)。

(三)未繳清各項費用者,請至出納組洽土地銀行員繳交(每工作日 14:00~15:30 到校巡 收,銷帳約需三個工作日,07-5919097)。

(四)研究生請確認學位考試申請表已送至課務組且完成核准作業。 (五)研究生/博士生應上網繳交論文電子檔(https://cloud.ncl.edu.tw/nuk/;07-5919746)。

三、線上畢業離校手續之辦理程序:(如附件一、學生端操作說明) 至學校網站首頁→身份:學生→教務系統→畢業生線上離校作業→完成離校關卡線上審核 (除註冊組外關卡皆顯示為「已通過」)→最後親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最後程序及領取畢業證 書。(※離校系統操作如有問題請洽本校電算中心(07-5919579)。)

四、畢業生未能親自領取者,須填寫「國立高雄大學代辦手續並請領教務證件委託書」(下載請 至教務處網頁/表單下載/註冊組)轉交受託人,受託人須攜帶個人身份證以供查驗。

五、惠請離校流程各相關審核單位(含研究生指導教授)依權責盡速完成線上審核(審核端操作說 明如附件二)。

六、畢業生離校辦理時程:

(一)日間(9:00~12:00/13:30~17:00)工作日(星期一~五)得辦理離校手續與請領畢業證 書,但下列日期/期程時段暫停受理相關作業:

(二)大學部(含二年制在職專班):自 114 年 01 月 06 日(星期一)起開始受理符合畢業資 格之大學部(含二年制在職專班)畢業生離校作業及領取畢業證書。

(三)碩士班(含碩士在職專班)/博士班:通過學位考試且已登錄論文成績,並完成本校線 上離校作業送件,經各單位確認應完成事項並完成線上審核,及所屬畢業資格審查表繳 交至教務處註冊組,憑辦畢業資格審查(※系所已先行繳交至教務處者無須另附;尚未填寫者請 系所先行提供名單印製)。

七、未能於本學期畢業之延畢生注意事項: 日間學制大學部學生已修習 8 學期(建築學系已修習 10 學期)、未達最長修業年限且不符合 畢業資格者,即視為延畢生。延畢生不需辦理任何延畢手續,請於次學期開學前自行上網下 載註冊繳款單(含電腦網路資源使用費及保險費)繳交註冊費;另於新學期加退選後,依實 際修習課程學分(或小時)繳交雜費基數及學分費或全額學雜費(依該學期學雜費收費標準辦 理)。請延畢學生注意各項繳費期限,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八、預計於 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畢業之研究生,若未能於學位考試結束後一個月內或次學期開學 前(即 114 年 02 月 10 日前)完成離校手續領取畢業證書者,若修業年限尚未屆滿,次學期 (113 學年度第 2 學期)仍須繳交學雜費,並依實際辦理離校手續完成當日按本校行事曆規定 退費比例辦理退費。

九、修業年限於 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屆滿之研究生,其學位考試應於 114 年 01 月 31 日前舉行, 並於學位考試結束後一個月內或次學期開學前(114 年 02 月 10 日前)繳交論文完成離校手續 領取畢業證書,逾期未畢業者應令退學。若無法於 114 年 01 月 31 日前畢業者,由於修業年 限已於 114 年 01 月 31 日屆滿,因此無論有否繳交次學期(113 學年度第 2 學期)註冊學雜 費或申請在學證明,仍應退學,本校將於執行退學處分後退還其所繳交之 113 學年度第 2 學 期註冊學雜費。敬請修業年限於 114 年 01 月 31 日屆滿之研究生務必留意!!!

十、本校自 112 年起參加教育部推動之數位證書試辦計畫,本校應屆畢業生領取紙本學位證書 後,本校將於領證後二週內以 Email 核發中文版數位學位證書。英文學位證書俟個別繳費申 請製發紙本證書後,二週內核發數位版。

十一、依 107 年 09 月 19 日本校 107 學年度第 1 次教務會議決議,為了解畢業生於就讀期間對專 業核心能力養成課程之回饋及建議,以作為未來課程規劃及教學改進之重要依據,畢業生 應於畢業離校時完成核心能力養成及教學建議調查。

十二、本校各單位聯絡電話如下:(學校總機 07-5919000 轉以下各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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