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公告】橋頭地方法院113年度校外實習申請
發布日期 :
2024-01-18
橋頭地方法院113年度校外實習申請
為培育優良司法人才、善盡社會責任,特招募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學生,於學期期間赴該院實習,並以大三以上 、研究生為優先,歡迎符合資格者報名。
實習期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8:00~12:00 、下午 13:00~17:00
※到實習單位實習操作160小時,並於回校後繳交實習心得報告,即核定2學分選修學分。
※112學年度第2學期有意願申請校外實習者,請於113.3.1(五)下午5點前將校外實習申請表及應檢附資料送至法律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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