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轉學生申請抵免選修課程之相關規定
發布日期 :
2022-12-30
「轉學生申請抵免之選修課程,可抵免轉入所屬級別之該學年度起,法學院三系大學部或二年制在職專班曾開設之法律相關課程(請參照本系針對大學部學生承認政法系、財法系大學部及二年制在職專班所開設之課程清單)。比方轉學生轉入本校學號為A109,可抵免法學院三系109學年度後開設之大學部或二年制在職專班必選修之法律相關課程。」
請參照以下附件,或由其他法規-「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系務決議彙整」附件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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