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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系108學年度法學院206研究室座位分配說明

法律學系108學年度法學院206研究室座位分配說明

  • 凡本系碩專班在學生皆具有本系108學年度206研究室之申請資格;惟已休學或已畢業之系友不具有申請資格。

 

法律學系108學年度法學院206研究室清空時程說明:

項次

時間

進行事項

說明

1

108.8.18(日)

107學年度206研究室使用截止日

 

2

108.8.19(一)~

108.8.23(五)

107學年度206研究室清空及歸還作業

1. 歸還物品係依107學年度研究室座位移轉項目。

2. 逾期無故未完成項次3程序者,將主動喪失參與108學年度研究室投籤之權利。

3

108.8.26(一)~

108.9.30(一)

107學年度206研究室保證金退還作業

經系辦檢查完成項次3程序者,全數退還保證金。

4

即日起~108.8.23(五)

108學年度206研究室投籤作業

  1. 本人親持學生證或來電至系辦辦理投籤作業。
  2. 107學年度206研究室清空及歸還作業截止日,無故未完成項次3程序者,將主動喪失參與108學年度研究室投籤之權利。

5

108.8.28(三)

公告108學年度206研究室中籤名單

公告於本系網站。

6

108.8.28(三)~

108.9.30(一)

108學年度研究室座位移轉作業

1. 應持有效學生證(抽中者)至系辦辦理登記作業,並領取研究室鑰匙。

2. 辦理登記作業或領取鑰匙時,應繳交500元押金。該押金於本學年度研究室使用權期限屆滿後,於使用者完成座位清空並經過系辦檢查合格、使用者所保管之系產未損壞並且歸還相關鑰匙後,前述押金將全數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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