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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學年度第 1 學期申請提前畢業作業相關規定及時程

發布日期 : 2021-10-19

主旨:
有關 於 110 學年度第 1 學期 申請提前畢業作業,敬請各學系修讀學士學位 並符合申請送件之學生 ,

於 110年 11 月 1 6 日(星期二)前提出申請 ,以利後續作業之進行 。
說明:
一、
有關提前畢業申請資格 如下
(一)
修業已達 6 學期者,得申請提前一學年畢業;修業已達 7學期者,得申請提前一學期畢業 (惟轉學三年級者不得申請提前畢業) 。
(二 )

申請者同時符合下 列成績優異標準:
1.
必修科目與學分全部修畢。
2.
歷年學業總成績達八十分以上。
3.
每學期 學 業成績名次在該 學 系 該 年級(班)(組) 學 生
數前百分之二十以 內 或歷年名次在該學系 該 年 級(班)
(組 學 生數前百分之十以 內 。申請提前畢業之學生,於 預計畢業之學期結束時不符合成績優異標準者,不得提前畢業。

請先逕行線上課程歸類作業,並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畢業資格審查表』。

有關『提前畢業申請表 』 置於教務處 網站表單下載(註冊組)中請需要之同學自行上網下載 ,並依申請表說明程序提出申請。

詳情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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