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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第1學期課程超修申請作業

發布日期 : 2021-09-13

110學年度第1學期超修申請表請參閱附檔,

請有符合超修申請資格之同學,於本校加選課程時程下載申請表,填妥申請表中之各項目資料,請同學於申請人欄位處簽名,於加選時程內(110.9.22~110.10.5)e-mail至法律學系信箱(law@nuk.edu.tw),本系將請示授課教師後,將申請表送至教務處辦理加選作業,請同學於加選期間務必再進入選課系統確認選課結果。

※本系僅受理法律學系開設之課程。

※依據本校行事曆時程,110.9.22起開始辦理加選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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