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1學期課程超修申請作業
發布日期 :
2021-09-13
110學年度第1學期超修申請表請參閱附檔,
請有符合超修申請資格之同學,於本校加選課程時程下載申請表,填妥申請表中之各項目資料,請同學於申請人欄位處簽名,於加選時程內(110.9.22~110.10.5)e-mail至法律學系信箱(law@nuk.edu.tw),本系將請示授課教師後,將申請表送至教務處辦理加選作業,請同學於加選期間務必再進入選課系統確認選課結果。
※本系僅受理法律學系開設之課程。
※依據本校行事曆時程,110.9.22起開始辦理加選作業。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