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第一次執行校園外觀不堪使用及廢棄腳踏車逐車張貼「清理通知」作業

一、為維護校園景觀整潔及行的安全,自113年6月11日起至113年6月14日止,執行「外觀不堪使用及廢棄腳踏車」張貼「清理通知」作業
二、依本校車輛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經張貼清理通知後未處理者,逾90天無人回應者視同廢棄腳踏車,將移置適當場所擇期集中拍賣
三、提醒車主請依規定停放車輛,若車輛損壞請移置適當場所停放,勿造成他人行的安全。

總務處事務組(李先生 591-9280或分機8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