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期限至09/18)法律學系111學年度碩專班206研究室座位分配說明

法律學系111學年度法學院206研究室座位分配說明

  1. 凡本系碩專班在學生皆具有本系111學年度206研究室之申請資格;惟已休學或已畢業之系友不具有申請資格。

法律學系111學年度法學院206研究室清空時程說明

項次

時間

進行事項

說明

1

111.9.18(日)

110學年度206研究室使用截止日

 

2

111.9.19(一)~

111.9.26(一)

110學年度206研究室清空及歸還作業

1. 歸還物品係依110學年度研究室座位移轉項目。

2. 逾期無故未完成項次3程序者,將主動喪失參與111學年度研究室投籤之權利。

3

111.9.20(二)~

111.9.28(三)

110學年度206研究室保證金退還作業

經系辦檢查完成項次3程序者,全數退還保證金。

4

即日起~111.9.30(五)

111學年度206研究室投籤作業

  1. 本人親持學生證或來電至系辦辦理投籤作業。
  2. 110學年度206研究室清空及歸還作業截止日,無故未完成項次3程序者,將主動喪失參與111學年度研究室投籤之權利。

5

111.10.3(一)

公告111學年度206研究室中籤名單

公告於本系網站。

6

111.10.3(一)~

111.10.31(一)

111學年度研究室座位移轉作業

1. 應持有效學生證(抽中者)至系辦辦理登記作業,並領取研究室鑰匙。

2. 辦理登記作業或領取鑰匙時,應繳交500元押金。該押金於本學年度研究室使用權期限屆滿後,於使用者完成座位清空並經過系辦檢查合格、使用者所保管之系產未損壞並且歸還相關鑰匙後,前述押金將全數退還。